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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安邦申请解散清算了我们的保单怎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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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神奇的日子,夜里保险业突然抛出一个炸弹:安邦保险集团决定申请解散公司并清算!乍一看,艾玛,这家保险公司,它它它挂了?我的(他们的)保单怎么办啊?这大概是我们最大的担忧了吧!其实什么事儿都没有,对老百姓来说就是保单换了一个封皮,里面的瓤依然持久有效。但当朋友转给我这条消息时,我才忽然意识到,我认为行业内顺理成章的小事情,对行外人很有可能就是惊天大霹雳。果然一搜各大媒体开始推安邦保险解散,顿时想到,明天朋友圈是不是要炸了,又会有一些魑魅魍魉出来拍胸脯:你看其他保险公司都解散了,他们的保单都*了!只有我们公司最牛逼,大到不能倒。还是买我们公司好!虽然贵,但贵有贵的道理!最后可能还会带有一句话总结:要投就投**买保险就是买**……教大家一招,判断一个保险人士是否专业的机会来了,看到上面这样的朋友圈,可以直接拉黑。其实说白了,我们才不担心哪个公司挂了,我们担心的就是我的保单怎么样了。好吧,回应民众关切,小仙(侠)女又要上了。我在这里可以放心地告诉大家,原安邦所有的保单利益一分都没*,早在今年初就发公告通知%被大家平稳接管或兑现完毕了。注意,这并不是第1家被解散的保险公司。早在之前也有申请注销的公司,叫做国信人寿。这家公司年就获批,年成立,但是开业之后公司一直作,年就被宣布撤销了。安邦系事件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瓜。早在两年前,银保监会就已经开始对安邦保险集团进行接管,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注资,并于年7月,由保险保障基金,中石化、上汽出资设立大家保险集团。换句话说,所有安邦人寿的业务早都已经由大家人寿受让了,安邦财险的业务由大家财险受让了。另外所有应该兑付的中短存续期理财保险也已全部兑付,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事件。好样的。所以大家只要记住2点:Q:保险公司可不可以解散?A:完全可以。Q:他们的保单是不是*了?A:完全没有。我们说在过去保险业最大的谎言,可能就是:「保险公司是不能倒闭的。」传播这些话的人,显然没有读过保险法。前方艰涩预警。《保险法》的第89条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解散」事宜。说人话就是,大家集团已经吸收了安邦集团,被吸收的安邦法人资格消灭,所以公司该解散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保险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的重要事物作出决议。所以,大家才会看到这样的公告: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筹)。完全都是依法律程序收尾巴。该条第2款又说,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被依法撤销和因分立、合并而解散外,不得解散。这主要是为了保持人寿保险合同的连续性而设。通过分立或者合并解散公司的人寿保险合同,并不因为保险公司的解散而受影响,由分立后的各保险公司依照协议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或者由合并后的保险公司接受人寿保险合同和准备金。要知道,「大家集团」的背后,可是98%的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大家可以理解为是所有保险公司都要给基金「上贡」,集众家所长来分散行业风险。在接管的时候,银保监会把非涉案涉诉资产给剥离出来了,剥离出来以后就批准设立了大家保险集团,就可以依法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股权,而后又开了一个大家财产保险,把安邦财险的业务给接了。最重要的是接管受让兑付一条龙服务:截至年1月,接管前安邦集团发行的1.5万亿元中短存续期理财保险已全部兑付,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事件,保险消费者和各有关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基本完成世纪证券、邦银金租、和谐健康等非核心金融牌照处置,成都农商行也已挂牌。中国银保监会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资产追缴,最大程度减少了原安邦集团董事长吴小晖违法犯罪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那么在此前都发生了什么呢?为了更直观,特意做了一张时间线图,就叫「安邦重组大事记」吧。根据保险法,公司如果因为违反法律的行为而被相关行*部门撤销的,应该依法解散。也适用于公司法第条,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本来就是嘛,安邦的业务都被人接管走了,也不再开展新业务了,这家公司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已经消亡,再占着一个保险牌照也没什么用了,你说对吧。再扩展一下「保险法第92条」给大家吧,作为加餐搭配服用,安心更佳: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条文解读:人寿保险合同期限较长,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而言,具有储蓄性质的投资价值,因此必须对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维持予以特别规定,才能有效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人寿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将来不确定的时候,或者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来时,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是人寿保险合同赋予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特有利益,该利益不能因为保险人(保险公司)的业务终止而受影响。那么保单如何转移呢?人寿保险合同,转移的方式分为自愿转让和指定转让。在保险公司,因被责令关闭和破产的强制解散情况下,由解散的保险公司与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签订转让和接受未到期人寿保险合同的协议。如果没有保险公司自愿接受解散的保险公司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则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法律规定指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予以接受。另外,有了监管爸爸的庇护,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之后,大家集团简直在保险业就横着走了。不仅拿下了全保险牌照,还拥有保险销售代理、保险经纪和超级稀缺第三方支付牌照,甚至还有保险系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牌照,并拥有行业第一支不动产私募基金。从某种意义上讲,保险公司的确是比银行更安全的金融机构。再说这两年,金融业接管都不是新鲜事儿了,包商银行被接管,天安人寿、天安财险、华夏人寿、易安财险也在前期刚刚依法被接管。而我们最担心的是长期的投入最后拿不到理赔,保费打了水漂。但是在保险法下,大家会发现我们是多虑了,我们最不用担心的就是保单利益。因为保险公司的背后是法律所保护的国家信用。所以你管他牌子怎么换呢?以后说不定经常看到接管呢,反正就只是一个保单换封皮的事情。安心洗洗睡。江湖险恶,我是侠女南般若,专业保险经纪人,您身边的财务安全顾问。只为客户代言,洞察需求,解决风险,专业索赔。如果你需要保险,恰好又不知道该如何下手,那么请CALL我。如果你觉得有用,请君帮个忙,随手点个右下角的“好看”。您也可以转发朋友圈,让更多的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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