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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破产了怎么办解析保险公司的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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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这家公司破产了,我买的保单怎么办?

甭担心!保险公司的安全稳如泰山,且听我慢慢与你叙说。

小艾在接受客户咨询过程中,担心保险公司破产这个问题,还是出现得比较频繁。

我先从保险公司的相关法律和机制来看看保险公司的安全性。再来说说真到那一步您的保单会怎么样会不会如您担心的那样变成一张废纸。

01

设立前--严格进入

保险公司不是你有钱就能开,要考察股东信誉,持续盈利能力;主要股东必须为实力雄厚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不能成为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

而且,而且!全部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

《保险法》第67条、68条、69条

第六十七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八条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二)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法律、行*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02

经营中--严格监管

到这一步,保险公司已经成立了,但不代表你可以随意蹦跶任性。

我们依然来看看相关法律:

《保险法》相关条例

第九十七条

保证金制度: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

第九十八条

责任准备金制度: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

第九十九条

公积金制度: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第一百条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一百零一条

偿付能力监管: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数额。

第一百零三条

再保机制: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第一百零五条

再保机制: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

第一百零六条

资金运用监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

另外,关于偿付能力的监管,还有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共四十六条。

关于资金运用,还有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共七十八条。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尽收银保监会眼底,经营中接受全程严格监管。

03

善后早有准备--不怕你破产

保险公司在各种监管下经营稳健,但万一真因经营不善而面临破产,那我们的保险合同是否能得到兑付?

放心啦,保监会早有准备!口说无凭,我们依然上法律条文:

《保险法》第89条、92条

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保险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我们前面讲到在经营监管中,保证金除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保险保障基金的设立使用就是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以及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比如去年的安邦。

具体转让业务,有保监会《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七条:保险业务受让方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转让方保险公司依照原保险合同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负有的义务。

所以,哪怕真的保险公司被撤销、宣告破产,你的保单所有的权益,保险合同的条款,完全不变。

04

举个栗子

●新华人寿:第一家被保监会接管的公司

年,新华人寿原董事长挪用公司资金,年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接管新华人寿成为第一大股东。年11月,保险保障基金“功成身退”,宣布把新华人寿38.%的股权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中央汇金公司成新华人寿最大股东。此次交易中,新华人寿每股8.7元,比保险保障基金接手时的每股5.99元,高出了2.71元,以此计算,保险保障基金在本次交易中盈利12.5亿元。

●安邦人寿是第三家被保监会接管的公司

因安邦集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于年2月23日起,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年7月11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认缴亿(占98.23%),与中石油、上海汽车(安邦原有国企股东)共同出资.6亿元设立大家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股东结构与安邦集团一致: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持股1.22%)、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持股0.55%)、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8.23%)。

写在最后:

跟你列举了这么多,是不是对保险公司放心多了?

嗯嗯!这下我安心了!

那选择保险产品时,可将更多精力放在方案规划和产品选择上哦

补充强调:本文所探讨的适用范围中国大陆保单。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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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保医疗,还需要商业医疗?》

《不一样的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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