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以后可以转让了!
我买的保单安不安全,保险公司破产了怎么办?这是买保险时,客户最关心的话题!
不久前,银保监会公布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重疾险可以转让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如果破产了,长期重疾险可以转让给其他保司,保证客户的利益不受影响!而在此之前,关于重疾险合同转让,法律上一直是存在空白的。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今天和大家来进行解读。
管理办法改变了什么?
重疾险保单转让,不是把自己买的重疾险保单转让给别人,而是指万一保险公司破产,其承保的长期重疾险保单可以转移到其他保险公司,由新的保险公司继续为消费者提供保障。
之前,《保险法》第92条规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司要是破产了,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司。也就是说,在保险公司破产倒闭时,《保险法》只明确了“人寿保险”可以转让,由新的保险公司继续承担保障责任,保证客户利益不受损失。
但是,人们经常购买的,除了人身险,还有重疾险。重疾险能不能转让呢?
虽然从经验看是可以的,之前的安邦保险濒临破产,被保险保障基金救助时,重疾险保单就成功转让出去了。但是,这毕竟缺少法律的明确规定,能不能转好像要“看运气”,这对保险客户来说,还有不确定性。
现在这一空白被弥补上了。
最近的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了保险公司破产必须转让的保险业务为:人寿保险业务、长期健康保险业务、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和年金保险业务。
这个规定,让客户手中的长期重疾险保单更安全了,万一的万一,保险公司不小心破产了,保单将转让给其他保险公司承保,客户保险利益不受影响。
短期保险怎么办?
保险的种类很多,《征求意见稿》规定能够转让的保险也就人寿保险、长期健康险、长期意外伤害险和年金险4类,那些没提到的保险种类,能不能转让呢?如果不能转让,又该怎么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呢?
来看《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最新规定:
划重点:对于短期保险,如果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被撤销或实施破产的,个人保单,保单利益在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助;保单利益超过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救助90%。
保单利益,指的就是在解除保险合同时,客户有权要求保司退还的保费或现金价值。也就是说,一年期的保险,保险公司想解约,需要退还保费或现金价值,保障期间出险了,要按约定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拿不出来钱——5万以下的,由保险保障基金全额救助,超过5万的,保险保障基金救助90%。
我们都知道,短期的重疾险、医疗险等,现价和保费很少会超过5万,1年期的短期险买一年保一年,保费和现金价值都非常低,这意味着客户的利益得到了更多的保障。
当然,买保险是买保障,为了能让保障长期持续,买重疾险最好买长期的,医疗险首选长期保证续保的产品,避免因身体健康状况变化了,再也买不了健康险。
保险保障基金是什么?
保险保障基金堪称是保险公司的有力安全屏障。
保险保障基金由国有企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财*部%控股)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保险公司每笔业务都提取一笔钱放入进去,当保险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破产倒闭时,从基金中拿钱出来进行救助,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险保障基金的资金,由各家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根据中国保险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