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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26 4:53:00

大家好,我是数据君,一名被保险耽误至今的经纪人,一名注册财务师。

年初时,数据君就说今年要写几篇境外保险研究与学习的文章,身在明亚兄弟公司会定期培训一些境外保险,而且也有部分客户咨询我境外保险,求知若渴的我也对境外保险非常感兴趣,这些都驱使我不断学习,开拓视野。

受CRS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把美国人寿保险作为自己全球资产配置的重要一环,而且其保费上相比香港保险有一定的竞争力。本篇就从几个方面对比三地的保险区别。

  1  三地保险数据规模对比

随着保险意识的觉醒等,近十来年大陆人买香港保险激增,在年赴港购买达到顶峰,随着各种降温*策及大陆险种的创新与性价比的提升,近几年香港保险有所降温,但仍维持高位。

香港保险公司鼓励大陆居民购买,且提供了各种便利。虽然美国保险的定价上比香港保险更具性价比,但是需要投保人持有有效护照,在美国体检并完成投保,诸多不便且对接的保司较少等原因购买美国保险的还是极少数,虽然近几年来迅速火爆起来。

再来看看三地的保费规模。至年10年间全球第一大保险市场美国市场占市场份额由37%降到31%,中国从4%飙升到11%,年香港占全球2%体量规模。

香港保险将保险产品划分为一般保险业务和长期保险业务。一般保险业务主要由意外险、健康险、一般法律责任险及其他偏财产类险种组成,而长期保险业务主要涵盖长期寿险业务,并以终身、投连、储蓄加以细分。

年香港保险一般业务保费规模亿港币,而长期保险业务高达亿港币。年大陆人身险业务实现保费收入亿元。年美国人身险公司寿险、年金、健康意外等各类业务的综合保费收入亿美元,相较上年的亿美元,增长大约6.6%。当然这里是人身保险不含财产险。

  2  三地保险公司及销售模式差异

在香港,共有家保险公司,其中91家负责一般业务(健康意外险、财产险、法律责任险),50家负责长期业务,21家综合业务。保司主要分三类:最主要是以国际金融控股集团设立的,如友邦、保诚、安盛等;另一类是香港本地的财团控股,如富通、富卫等;最后就是内地保险集团或民营资本控股,如中国太平、中国人寿(海外)、万通等。

香港保险竞争非常激烈,产品销售主要靠代理人,类似于我们大陆,其中第三类公司中的银行系及大陆系主要以银保渠道销售为主,主销短期储蓄险种。而香港本地的经纪公司并没有专门的经纪人销售队伍,主要为非香港地区人士投保提供渠道服务。

在美国,有家寿险公司及几千家财产险公司,排名前的都是些规模较大的金融集团,保司业务转让及出售很常见。90%左右的保单由经纪公司销售,真正实现了产销分离。

  3  三地保险监管差异

全球恐怕找不到比大陆监管还要严格的保险市场了,严格监管,维护市场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最大程度上防范了偿付风险。

重疾25种统一定义,各类型产品预定利率上限,偿二代强监管等统一要求。强监管下最大程度上保证了保险公司安全性,但也不利于各家差异化,缺少活力。比如前不久的统一分红演示新规对于此前实际分红派发较好的外资保司多多少少是件不公平的监管举措。

在大陆由于有保险保障基金托底,还没听说哪家公司出现偿付问题,即使之前被接管的新华、安邦、中华财险也没有发生偿付能力问题。

与内地保监会一会独大的局面不同,香港保险监管一直秉持自律与他律的平衡,他律主要从财务指标方面监控各家保险公司的资产实力,自律则以符合公众利益为目标,对行业内行为进行自律监控。

不过随着市场竞争激烈,销售误导时有发生,年GN16条例出台,核心就是规范误导的重灾区分红保险,要求披露最近五年的分红实现率,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保司分红演示。

不可否认美国是保险市场监管最完善的,过往N个经济周期,经受过一轮又一轮金融危机考验,每次暴露问题后查漏补缺,不断完善监管体系。

双重监管,联邦NAIC类似我们银保监会监管职责,每个州都拥有金融管理局,也拥有保险法立法权与司法权。保司要受到所在州严格约束,每个季度的压力测试、偿付能力、资金使用等由州层面监管,每一年保司要向所在州及联邦汇报数据。这个数据由联邦NAIC分析,联邦层面运用完善的RIRS监管系统,数据追踪过往30年保司数据。

严监管下不失灵活,给与保司最大灵活性。过往也确实有一些保司破产过,不过先有每个州的保障基金去赔付,如果州的托底能力不足的话,触发联邦保障基金。但不是每个保司都像08年AIG那么幸运。

  4  三地保险产品形态差异

内地人买港险基本都是买重疾与分红储蓄保险,两地保险分类类似,不同于大陆重疾险25种病种统一定义,香港参照纽约医师协会,各家定义略有不同,不同病种定义严重程度跟大陆比有轻有重。

香港重疾最大的优势是分红,而我们大陆重疾险是不允许分红形态的;且香港重疾免体检保额高于大陆;费率相比大陆传统主体公司有一定的优势,但不及大陆很多中小公司的重疾保险;轻症占用重疾保额且没有轻症豁免,这点跟大陆还是有些差距的。

当市场走入低利率环境,保险公司开发产品的策略,自然而然地会由“高保证收益”产品转向“低保证、高预期收益”产品,减少固收类投资的占比,同时增加权益类投资的占比。香港主要在售的保险产品是保证收益率只有1%、预期收益率6%的长线分红储蓄保险,美国主要在售的则是与股市指数进行挂钩的变额年金和万能寿险。都是权益类资产为主,固收类资产为辅,目的是想要博取权益类投资的高预期回报。

想要更高保证回报的大陆年金无疑更合适点,想要更高潜在回报的香港更优,只是不确定而已。不过香港年金是可以变更被保人的,不同险种对变更次数及变更人年龄有一定限制,而这点大陆年金还未能实现被保人变更。

香港的年金预期回报较高,自然保单直接贷款利率也很高,一般7-8%左右,而大陆保单贷款利率一般在4.5-6%之间。不过香港的存贷利率很低,可以将保单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一般仅有2.5%的贷款利率。

美国保险分类完全有别于两地,主要跟税务有关。只要是美国纳税居民全球收税,非美国税务居民在美投资也需要纳税,每个保单都需要经过税务测试,如果没有通过税务测试那恐怕保单的收益还不一定能覆盖住税务。

美国保单主要以保障型为主,但是并没有重疾保险。大陆购买美国保险以IUL为主,是通过了税务测试。有关IUL近期专门文章分析。

  5  三地保险条款差异

在香港,投保人利益最大,即使被保人发生理赔理赔款也是直接给投保人的,但是大陆是被保人利益最大,理赔款是给被保人的。

大陆这点有点保护被保人人身利益的初衷,而香港与美国这种投保人利益最大非常考验可保利益了。在身故受益人设置上,香港与美国可以指定非直系亲属,不会因为可保利益变化而变化,这与大陆相反,虽然大陆也有个别公司私下里也可以这样设置。

投保时需要如实告知,香港的如实告知比较开放,但也并非是无限告知,大陆的如实告知是约定好的不允许有比较开放的告知问答项目,这点大陆保单对投保人更友好。

今后理赔如果发生没有如实告知,香港与美国保险是拒赔的,但是在大陆往往有一定通融性。如果之前未告知项目对此次理赔没有直接关系,比如未告知的结节与新发的心脏病,在大陆去打官司往往是可以获赔,但在香港与美国是不可能获赔。

但是想非常专业研究境外保险还是非常难的,没关系,继续研究吧。

下期见!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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